偷拍?騙拍?宣傳噱頭?

2006090116:53

文/鴻水

    鍾欣桐在演唱會後台被偷拍引髮香港演藝圈人士集體聲討。28日下午,香港演藝人協會和香港無線電視台組織了演藝界大型聲討會,成龍、張學友、劉德華等諸多名人明星紛紛出席。

 

    所謂「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龐大的明星團體愛貓撲.愛生活仔隊偷拍的團聚,看上去很有力量,至少聲勢浩大。此時的狗仔隊無疑成了眾矢之的。那麼,娛樂報道的道德底線究竟在哪裡呢?是偷拍無罪,還是罪大惡極?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探討。

 

 

1、有些「偷拍」是必要的,娛樂圈的假惡丑必須揭露。

 

和報道社會新聞中的一些不良現象一樣,娛樂報道也需要「偷拍」才可以找到事情的真相,才可能還原明星的真實。

目前,無論是在香港還是在內地娛樂圈,明星背後的假惡丑都是確實存在的。特別是一些明星成名以後,他們極力掩蓋曾經的假惡丑,比如像明星被包養、某女性和某主持人之間的性醜聞、某演員和某導演的錢色交易等等。諸如此類娛樂圈的假惡丑一定要被揭露,只有這樣,娛樂事業才能健康發展。

 

2、有些「偷拍」其實就是一種宣傳噱頭、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香港一些有影響力的影視巨頭比誰都懂得商業運作,對於旗下藝人的宣傳炒作也是搞盡噱頭,於是,很多所謂的明星被「偷拍」都是他們精心包裝、策劃的產物。唯一目的只是為了宣傳藝人,大做眼球經濟。像我們通常看到的某某明星在大街上親吻、在機場牽手等等此類「偷拍」均歸屬宣傳需要。

 

3、有些「偷拍」是不道德的。

 

有些針對明星的「偷拍」是不值得提倡的,也是不道德的。比如像明星在後台換衣服之類。這樣的「偷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滿足了部分心理不健康人士的心理需求。但對明星來說,這樣的「偷拍」很不道德。而且,沒有任何新聞意義。

 

4、隱私權不是明星被「偷拍」的擋箭牌。

 

其實,一說到「狗仔隊」,很多人就認為是娛樂記者,這是一個誤區。可以這麼說,在中國內地,還沒有一個娛樂記者能稱得上「狗仔」。大多數的娛樂記者日復一日的出席各種新聞發佈會,中規中矩地報道明星的光輝形象。而在香港,「狗仔隊」則像一群蒼蠅一樣,專門叮咬當紅名人明星,特別是私生活齷齪的名人明星對那是相當深惡痛絕。這次偷拍事件,狗仔隊給了明星們舉起正義之旗的機會,他們聲稱「偷拍會帶壞小孩子」。

聽說,很多明星呼籲立法保護藝人的隱私。我看還是算了吧。都保護起來了,明星們出鏡率、見報率也就銳減了。沒有新聞的明星那就不是明星。沒成名之前,很多藝人爭著搶著報告隱私,成名之後就想一蓋了之,什麼好事兒都讓明星佔了,咱老百姓還娛樂什麼啊?

娛樂為人民服務,人民需要娛樂。明星們就別再吝嗇那點娛樂精神了。拿隱私權作為擋箭牌,實在缺乏娛樂精神。明星們缺什麼也別缺娛樂精神。這是一條綱紀。

 

5、「偷拍」絕對不能一禁了之。

 

明星呼籲立法禁止「偷拍」,我覺得明星保護自己的精神可嘉。但是,禁止「偷拍」會嚴重掩蓋事實存在的假惡丑。不能因為一些人的不當行為,就給整個行當套上緊箍咒吧?這讓我想起前些日子我看到的一條新聞,說:南京的新聞主管部門要求反腐敗等題材的新聞報道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才可以見報。這是一條多麼值得思考的消息啊。

 

 

明星就是明星。一年到頭沒有什麼新聞,娛樂記者、狗仔隊對你的死活漠不關心,這樣的明星還有明星的氣派和價值嗎?沒有。這是明星們都應該明白的道理。所以啊,對於「偷拍」事件,明星要有足夠的娛樂精神。而對於那些無聊的、突破道德底線的偷拍,偷拍者還是住手的好。

 

 

狗仔如何偷拍明星香港娛記揭行業秘密(組圖)
 
側田被偷拍
 
狗仔如何偷拍明星香港娛記揭行業秘密(組圖)


黎明和樂基兒被偷拍
 
狗仔如何偷拍明星香港娛記揭行業秘密(組圖)
 
吳彥祖被偷拍
 
 
 
陳紫函揭「裸照」遭《壹本便利》「騙拍」內幕
 
 
 文/鴻水

   日前,陳紫函一組火辣寫真在網上曝光,尺度突破以往令人咋舌,與她平時清純青蛇郭芙形象大相逕庭。今天,陳紫函的博客發表了《真誠信任換來的只是圈套和欺騙》一文,稱此組照片實為「騙拍」。於是,我聯繫陳紫函,深入瞭解到陳紫函被「騙拍」的內幕……
 


   接到我打來的電話,陳紫函倍感委屈地說:「我現在處於百口難辨的尷尬境地。這件事把我的形象全毀了。我現在對人都非常戒備了,哪怕人家是好意我也不敢接受了。」

    接下來,陳紫函詳細講述了被「騙拍」的整個過程。

   「一開始,是《壹本便利》聯繫我們公司,公司對香港媒體一點兒都不瞭解,當時他們說希望做一些正面的宣傳活動,所以就接了這個活。
 
到那裡以後,他們就拿出來一些圖片給我看,圖片都拍得挺漂亮的,他們也是穿著衣服的。於是,我們就同意拍,拍到最後,我就發現跟他們先前給看的圖片不一樣了。
 
他們準備的衣服越來越簡單,還是敞著胸的,讓我反著穿,這樣一來就擋不了胸了。而且,他們還打時間差,等我換衣服的時候就跟我公司溝通,說我同意。跟我溝通的時候說和我們公司已經達成協議,同意拍攝。
 
在拍攝的過程中,他們編輯說:你身材這麼好,應該拍個寫真做個紀念,等老了之後做留念,要是我的話,我也拍。他們保證:這些寫真照片只做個人留念,把照片當作禮物送給我。
 
在溝通中間,他們故意營造一種很輕鬆的氣氛,讓服務員在房間裡放音樂,又給我買好多好吃的,還拿飲料給我喝。比如說我在換衣服,我們是清完場的,房間裡沒有男生,都是女生我就不會那麼顧及,也不會一定要跑到洗手間裡換,有時穿襪子,我就披著浴袍,他們就說,你把浴袍去掉我們試一下燈光,看一下光和臉的角度好不好。
 
因為他們用的是廣東話在溝通,我也聽不太明白,似懂非懂,只好採取極度合作的方式,他們一叫我,我一回頭,就這麼拍下來了。他們告訴我是試片,就這樣,在一種完全不經意中,我和我們公司的人員都進入了他們設計的圈套。」
 

   「當拍攝完了之後,晚上我收到一個朋友給我的一個消息,說在上個月,網上有一些文字是《壹本便利》他們說我的,特別特別不健康。我一下十分警覺,我馬上給經紀公司打電話,公司也馬上給他們打電話,拍攝完之後他們就再也不接電話了。
 
我說不行,一定要馬上聯繫到他們,我用我的手機打,用公用電話打,他們都不接。我本來想說我一直這麼配合你們,人也很善良的,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就算幫幫我行不行,能不能不要害我。
 
我是以這個態度給他們打電話的,他們就是不打電話。有一次可能是在這個人在睡覺時,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就接了,是經紀公司打的,公司就跟他溝通,說看到你們在網上說的一些話,問他們是什麼意思,他最先是否認,經紀公司就笑了說你不要否認了,後來他說,不是他,是他們的另外一個編輯,說讓我們放心吧,那些照片我們是不會發表的。
 
那些照片是給演員個人做留念的。經紀公司就說,那你們會不會發表一些在拍攝過程中穿幫的照片呢?他們說如果穿幫的話我們會打馬賽克的。
 
 
我們就說,你們打馬賽克那不就說明她沒穿嗎?後來他說這個片子的事我管不了了,我就交給美編他們了。經紀公司就說,文字和片子能不能傳過來給我們看一下呢。他說文字我們也給你們看不了,我頂多告訴你個標題,我們不會刊登那些照片的。在後來,他們又不接電話了。」
 

   「之前說過的那些話,怎麼說變就變了呢?他們還說我們配合的挺好的,合作挺愉快的,我告訴你,如果合作挺愉快的話,我們也不會亂寫的,如果合作不愉快的話,我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一下子就讓公司覺得他這話是在威脅我們了。公司說根本沒法溝通了,那次電話之後就再也沒有結果了,後來得知他們找別的藝人拍攝,我朋友得知這個事以後就告訴了他們要拍攝的藝人,藝人就拒絕拍攝。
 
他們覺得是我說什麼了,就主動跟我經紀人打電話,說約到中午到酒店看稿子,看照片,這個時候文章已經出來了,去不去已經沒有意思了,我們公司決定還是去一下,看有沒有別的溝通的方式。我們公司工作人員中午到了,一直等了兩個小時,沒有見到人,就被他們騙了。」
 

「出了刊物以後我看到了封面,左邊是阿嬌的偷拍,右邊就是我的大裸背照片,這張照片就是他們說試光時,突然叫我一聲,我一扭頭他們就抓拍到了。我在香港的形象一直很健康,有很多粉絲,被他們一弄之後,整個形象特別負面。
 
我覺得他們就是設計了一個圈套,故意把我的這張和阿嬌的放在一起,發行量會高很多,他們還加印了。在刊物上發表這些照片是他們提前安排好了的。當時拍攝中,有一個化妝師跟我笑著說了一句:香港的媒體真的是很厲害,都跟學了心理學一樣。我當時並不知道他說這句話的意思,看到刊物後我才明白,那種圈套,我卻沒有感覺到。」
 

   陳紫函最後說:「我是在發展中的藝人,我很擔心我哪一句話說錯了,就會引起媒體對我的惡意傷害。我什麼話都不敢說,委屈的不得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身為藝人,也知道媒體在娛樂圈舉足輕重的地位,可有些不實的報道,和拼接的採訪內容,則會成為傷害藝人的一把利劍。」

 

引用http://my.mop.com/diary/PsDiaryView.do?0.12011323958019998&diaryno=2198071&userId=103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