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10億緝拿王又曾

2007011708:33

 

TVBS_N
 
【  異想 】
 
懸賞10億緝拿王又曾  美國運費另計
 
只是隨便想想!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有錢能使鬼推磨!


問題是
 
當你要抓王又曾中常委時,

他行賄你的金額當然超出10億!

這時候就看每個人的想法了,

要合法的領10億獎金,

還是要非法收取更多的賄賂?


我覺得政府應該不計代價

就算花費超過掏空臺灣的錢

也要把他繩之以法

不然以後骨牌效應真得是 竊鈎者誅 賣國者侯!

.....
 
 
問您
 
王又曾和阿扁兄
 
您認為哪個更對不起台灣人民
 
................
 
膽宗痛曾經說過    大家要株雛湖柱牆    你有沒有在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