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06:15

務機要費」案,讓陳水扁承受了政治生涯中最重大的危機,陳水扁五日晚間花了一小時二十分鐘的時間「向人民報告」,他把「律師性格」發揮得淋漓盡致,內容洋洋灑灑,其實,陳水扁訴求的重點只有一個,即:


---「國家利益」是至高無上的,任何人--包括司法在內,都不能挑戰!而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即使「說謊」,也是可被體諒的,因此,即使被誤解,忍受委曲,付出代價,他已決定要保守國家機密了。


抓住「國家利益」的制高點,阿扁一步一步拆解陳瑞仁檢察官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報告中所指涉的「貪汙」觀點,指「檢方的說法與推測之詞都不可信」,然後他又進一步用「洩密」拆解陳瑞仁未信守保密的承諾:


---「我向檢察官說,很多外交工作實在不能講,他也保証保密、封存,但卻都曝光了;如何保密?連累了這麼多人,這樣好嗎?對嗎?」


陳水扁談到了他為何要蒐集發票。他舉証審計單位對於過去長年以來「國務機會費」報銷制度的混亂,認定的前後不一,這讓他無所適從,陳水扁說,他蒐集發票「不是為了歪哥,也不是吃飽喊餓,但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舉出四大理由,說明為何九十一年起開始蒐集各式各樣的發票:


一,過去,「國務機會費」的節餘可留用,也可互通有無,即「非機密費」用剩的可撥給「機密費」使用,因此可不用單據及發票,一直到九十年都還可以,但九十一年起審計單位卻說不可以了;


二,自奉天、當陽專案繳庫後,「總統私房錢」只剩下國務機要費可用了,但因錢不夠用,所以才運用國務機要費;


三,國務機要費中關於「非機密費」與「機密費」的比例,早年是五十對五十,但「機密費」一直都超過「非機密費」,這在國民黨時期更嚴重,由於「機密費」不夠用,所用只好用「非機密費」補充,也因此開始蒐集發票;


四,蒐集發票早已在做了,但幾年都過去了,卻為何到了第五年,審計或主計單位才突然說不行,到底要他怎麼做?


陳水扁這樣的說法,是以部份事實,技巧地混淆了「國務機要費」的使用規範,意圖使人們誤以為「國務機要費」迄今並沒有明文規範,問題是,白紙黑字規定得清清楚楚,依總統府自訂的「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費作業規定」,「國務機要費」的用途限於「國內外訪視、犒賞、慰問、贈禮」等,根本沒有、也不能包括「機密外交」,過去制度上的混亂,並不能合理化現在使用上的不清不楚、違法,甚至以此脫罪。


但是,雖然「國務機要費」不能用於「機密外交」的規範至明,但陳水扁的「報告」卻仍大打模糊仗,緊緊咬住「機密外交」砲打檢方,除了証明檢方完全沒有顧及「國家利益」外,也呼應並支持他蒐集發票的合理性與正當性;陳水扁說,辦外交常常花冤枉錢,但錢永遠不夠,他身為總統,這是不可承受之重,也非常痛苦、難過,然而檢方卻完全不了解「身為總統做外交非常困難」,他說:


---「難道做為總統,竟然比副總統、院長還不如?」


顯然地,針對檢方指控「貪汙」的情節,「陳律師」站在「總統」的高度上,再度展現了他庭上攻防的高段技巧。面對檢方查証嚴密的「貪汙」指控,陳水扁沒有選擇正面攻擊,他迂迴前進,從國家利益、制度的讓人無所適從出發,再到檢方「保密、封存」的承諾全部失信,透過「指証」陳瑞仁檢察官在專業上的不足,以及人格上的不守信用,企圖導引出陳瑞仁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報告裡的「說法與推測之詞都不可信」;這樣的手段,迂迴中招招狠毒。


當然,在拆解陳瑞仁「專業及人格」的同時,陳水扁也柔性地向人民喊話,訴求他身為「總統」的百般委曲。陳水扁承認「程序是有瑕疵」,現在他知道了,也願意檢討,但「這樣做難道是為著歪哥?貪汙?」陳水扁表示,檢方的推測之詞不可信,他絕對沒有把錢放入私人口袋,在「報告」總結裡,他說他視「清廉名譽比生命重要」,他也相信「歷史會還我公道,司法會還我清白」,他向人民承諾:


---不必等「三審定讞」,只要司法一審判決貪汙有罪,他立即下台一鞠躬。


另外,陳水扁也說,身為總統,他一直百思不解,是否有義務及責任必須把五、六年來的外交工作,都向檢察官報告?這涉及國家與個人義務的衝突,他做為總統,當他看到「事實的發展」後,為了台灣的國家利益,極機密工作「不能講就是不能講」,如果因此受到委曲,他願意犧牲小我;陳水扁說,「好在很多沒有講」,否則會害到更多人。


獨白了一個多小時,現場也接受三位媒體記者的發問,整體而言,陳水扁貴為總統,在這場向人民的報告中,「律師性格」展露無遺, 他扛著「國家利益」,砲打檢察官,委曲之情溢於言表,而這樣的一場「報告」,如不細察,很容易讓人生出錯覺:


---檢察官認知偏差、無視國家利益,不了解身為「總統」卻必須蒐集發票的苦心,讓有苦難言的陳水扁委曲了!


聽完這場「報告」,任何人大概都可以得出一個清楚的結論,即:陳水扁已鐵了心,準備透過司法纏鬥與政治操作,做完總統任期;面對這樣一位意志堅定、鬥志昂揚的律師總統,台灣社會要怎麼辦?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2266/archive/2006/11/06/124839.html

 

 

 

迴響及引用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6:03 by 漢代
御史大夫說:

給扁珍嫂:一把匕首、一杯毒酒、一根天蠶絲巾

請她好好自決,省得再在全台全世界丟臉了!

扁總統自愛的話也請自便吧!

饒了老百姓!

工作了一天還又受你們這些腐敗骯髒爛污事干撓我們可憐不得休息的身心。

工作很難找的!不是鬼畫符畫個畫就可以騙錢的!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5:55 by 打落水狗的人還真不少
當初邱毅爆料sogo案前後
貴報主編還寫過反對這種爆料風氣
沒想到會揭發出如此大的弊案吧
中時的一些編輯該反省反省了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5:48 by 我對陳水扁太失望了
我對這位律師總統太失望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當元首的人,以最低標準來做自我衡量,
真是太對不起這些一路上支持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百姓了
回想過去20年來百姓對民主的期待
對清廉領袖的期待

可惜這位陳先生
要嘛公務員保住飯碗的心態
要嘛展現律師性格的伶牙俐齒
一家子猥瑣不堪
大家不想看律師的交叉辯護法律攻防
也不要再打阿扁最擅長的程序戰
以點突破面
阿扁打贏了也沒用
我們想看到一個值得尊敬的人
阿扁已經再也沒法贏回人民的尊重了

想當年還當過理想青年,
上過街頭,為這位不值得尊敬的人加油吶喊
太失望了啦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4:30 by Dr.T
to Dr. H

And one more thing, we have one president who could
write spy novel, a bad one.

Dr. T
 

# re: 陳水扁的告白

To Dr. T:

是, 我們的觀點不同, 我的專業是醫師, 醫師誓詞(1948年日內瓦宣言)說到: "我將不容許有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見或地位的考慮介於我的職責和病人間..", 所以如果吳淑珍在我面前休克, 我會盡一切努力救活她, 然後看著她上法庭受審.

這個週末, 臺灣被三個姓陳的人士攪的天翻地覆, 一個有正義勇氣, 一個值得尊敬, 一個........

哈哈

Dr. H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4:13 by 成蠬不道歉
台灣污桶 貪貪貪 笑死人了!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3:19 by 小魚
看完今天的'向人民報告'
我深深體會 焦慮症 和 憂鬱症 患者的痛苦,
我想我兩者都得了...


 

# re: 陳水扁的告白

2006-11-06 02:58 by Dr.T
I agreed with your assessment of DPP.

But I don't agree your view point about mr. Hwang, Zen Jong, I think he deserved it. Indeed the late Attorney General Chen
is an honest man, he did what he should, upholding the laws.

Dr. T
 

# re: 陳水扁的告白

如果民進黨全黨願意和阿扁綁在一起的話, 就等著民意來執行正義, 未來的三場選舉等著連三敗吧!

看著黨外的民主發展, 看著腐朽的國民黨倒台, 這些年真是感慨萬千!

陳定南走了, 雖然他處理黃任中的保外就醫不近人情, 但他的清廉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