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奇不有

2006041723:22


 
美國發生了一件錯綜複雜、離奇古怪的死亡案件。
 
死者名叫 "羅納德.奧帕斯" ,
法醫驗屍後,斷定為:頭部受傷死亡。

留了一份遺書,從十一樓頂跳下,試圖自殺,但下落時,九樓一個窗戶突然射出一顆子彈,擊中死者頭部,當場死亡。

射手和死者都不知道,在該樓約八層高處,這陣子裝了一副保護網,保護窗戶清洗工的安全。
 
因此,奧帕斯根本不可能實現他的自殺計劃。
 
經過調查後發現,射出子彈的屋子,住著一對老夫婦。
 
當時老兩口正在吵架,老頭情緒非常激動,抄起獵槍對著老太太,並且扣動了扳機。
 
子彈沒有打中他的妻子,卻穿過窗戶,正巧擊中了奧帕斯。
 
按當地的法律規定,某人試圖謀殺“A”,卻不小心殺死了“B”,則按謀殺“ B”的罪名起訴。
 
面對“謀殺”罪的指控,老兩口都堅持說,他們誰也不知道獵槍裡裝的有火藥。
 
 
老頭表示:多年來,他總是用空獵槍嚇唬妻子,
他根本不想謀殺她。
 
所以,殺死奧帕斯看來是意外事故,也就是說,
獵槍是被偶然裝上了火藥。
 
通過進一步調查,找到了一位目擊者,
他證明老夫婦的兒子在事發大約六周前,
在獵槍裡裝上了火藥。
 
原因是:老太太突然中斷了對兒子的經濟資助。
 
兒子企圖利用父親常用獵槍嚇唬母親的習慣,
借父親之手殺死母親。
 
案件此時成了老夫妻的兒子 謀殺了奧帕斯。
 
更為離奇的是,老夫妻的兒子,
正是這位名叫羅納德.奧帕斯的青年!
 
他因遲遲未能實現謀殺母親的企圖,
而頗感失望,所以想跳樓自殺,
不料,卻被自己填裝的獵槍子彈擊中致死。
 
按照法律規定,死者是自己謀殺了自己,
因此,法院最後判定 ﹕
這是樁自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