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在《色戒》裡寫道:“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
不要說在她那個時代,即便是當下也是相當震撼的,一句話就把古來女性賢良淑德的標籤撕得粉碎。原來,女人,也是性的動物啊,看誰以後還說男人是靠下半身思考的?不過,這也是很尷尬的一句話,貌似淫蕩,卻透著智慧,然又沒有完全正確。
究竟是通過了陰道就能到女人的心裡去,還是到女人心裡去必須要通過陰道?張愛玲並沒有使用“只要”、“就”等詞語明確地進行說明。事實上,一千個女人有一千個答案,從來就沒有標準解釋。
只和愛的人做
“通過胃,到達男人的心”,“通過陰道,到達女人的心”,赤裸裸的語言,殘酷而直白。前一句和我們常說的“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胃”同出一轍,後一句話也是常有的,很多女人一開始並不是愛這個男人的,和他上床後,反倒死心塌地的愛著了。
不是說女人賤,倒是和女人的天性有關。很多女人,第一次都是稀裡糊塗的,並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性快感是多半沒有的,事後也不一定就和那個男人天長地久了。只是,上過床,關係就不一樣了,這個男人,總會在她心裡留下些什麼,好的壞的,總歸有些。這就是很多男人有處女情結的原因了。男人總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個男人,女人總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後一個女人。
男人做完愛,總擔心女人糾纏他;女人做完愛,總擔心男人不要她。這樣看來,做愛對男人來說是一個故事的終結,而對女人來說卻是一個故事的開始。第一次稀裡糊塗的女人,第二次,第三次便一定是認真的了。她若肯躺在床上讓你進入,先前,她必定已經把你放在她心裡了。一直聽人說,男人的性和愛是分開的。或許有些男人會,但大部分男人,總喜歡和自己愛的女人上床的。
女人那麼敏感,你愛不愛她,她都能從男人的一言一行中看出,更何況有肌膚之親呢。“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不是說男人生猛有力了就能獲得女人的芳心。和一個男人上床,是一種儀式,是一個女人表達愛的儀式。身體和身體的交合中,女人以一種犧牲精神而滿足男人的需求。愛是互動的,性也是互動的,男人在性裡滿足生理需求,女人在性裡滿足心理需求。做愛,無論如何,都是一種神聖的事情,要做也只和愛的人做。
我愛故我做
(網絡採訪自述小小)我不能想像一個女人會跟一個完全沒有感情的人上床,這簡直像某些特殊職業女人的行事作風。再說人家那樣做是謀生手段,其他人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我不是標榜貞節烈女,也沒有要求女人從一而終的意思。實際上,婚前性行為幾乎已成定例,且絕大多數的人經歷過不只一次戀愛吧?如果說因愛而做,即使日後因為種種情形分手,亦是情有可原。
我的一名女友,曾經談過3次戀愛,甚至為第二任男友做過兩次流產,還是沒有挽留住他們的愛情。當時她曾經絕望得想輕生,同時也擔心以後不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不過,後來的她還是從陰霾中走出來,找到了一個愛自己的男人並且結了婚。
提及往事,她不再對那個曾經負了她的男人恨生恨死,畢竟當時是兩情相悅,後來不愛了,也是人力不可強求的事。
點評:有愛再做吧,即使愛不在了也不後悔,只要是真心付出的,什麼結果都能接受。假若只是抱著玩玩而已的心態,隨隨便便和一個男人上床,當時也許不覺得什麼,以後的漫漫生涯,偶一想起年輕時的荒誕輕狂,難保不後悔得腸子也青了。最重要的,是替自己的不值。
據說男人把女人分為兩種,可以上床的和不可以上床的。其實,女人對於這件事也有自己的態度——即使是可以與之上床的男人,也需要有個時間表。感情是需要培養的,有愛做前提才不會讓對方看輕了自己。
我做故我愛
(網絡自述鹿兒)跟男友的感情確實是有性之後才穩固的。一開始,其實並沒看上他,嫌他木訥小氣,還沒什麼上進心。要不是他一直追,早分手八百遍了。勉強交往著,就算我倆一起出去,也不願碰到熟人朋友,因為他的個頭剛跟我齊平,我若穿上高跟鞋,還將他比了下去。
直到我們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乃至第二次、第三次,忽然覺得他在自己心裡的份量重了起來。以前不關心他的衣食住行,他如果不打電話不“請安”,我是絕對不會主動聯繫他的。
後來漸漸變了,開始嘮叨他經常不吃早餐會傷胃、抱怨他應酬時跟人拼酒太傷身,出門時也照顧他的情緒不再穿高於3公分的鞋子……驀然驚覺,我們倆的態勢發生了逆轉:以前是他上趕著追我,現在變成我圍著他轉。而他,分明還是以前那個我很有幾分看不上眼的人,怎麼就成功上位了呢?
點評:細想想,女人的心確實是聽命於身體的。既然與這個男人有了肌膚之親,便不自覺在精神上與他靠攏,更認定他是自己最親密的人。於是,再難用以前那些表面的標準衡量,甚至缺點消失、優點升級,都不是不可能的事。
做愛能增進感情,這是確定無疑的,否則,怎麼解釋那些因性生活不和諧而離婚的夫妻呢?在我看來,兩個人在不互相討厭的前提下,如果有了穩定而和諧的身體接觸,感情自然而然就會融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