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罰

2006042007:30


 

《大乘義章》云:
「言" 尸羅 "者,此名" 清涼 ",亦名為" 戒 ",三業炎火,焚燒行人,戒能防息,故名清涼。」

 

因戒法而形成的逞罰,似乎是一種難以理解的手段。

看看這生命界,

除了人之外,很難在動物身上找到這麼奇特的行為。

你無法看見猴子因為跟母親交配,被罰站吧;

也看不見狗狗要交出5根骨頭,以逞罰牠隨地尿尿。

偶爾看見某些動物被排除而孤立的現象,

但那也大多是因為團體性的權力爭奪。

 

馮內果說:「一定要在一個毫無道理的世界講道理,當然令人疲憊。」
爾然其後,這背地裡的第一因,必有不思議的目的,宣示那思惟難以理解的實相。

 

逞罰,大概就是要你無條件屈服。
這無條件屈服,使用的工具就在於某些規定( 戒、法律 )。


有人叛逆地稱之為奴性,因而急急於反叛或恐懼那無來由且莫名的規定;
也有人甘願說著:「上帝啊!請你管理我的生命!」

 

 


其實這兩者都對,只是不能一概成為普世法則,端看用在哪種地方。
恐懼的來源,在自我堅固難捨的執著。


往往一但我被侵犯了,
內心裡因為執著而產生的反撲情緒   貪婪  憤怒  愚癡 高慢  懷疑,因之而生。


而恐懼便也是其中之一,
甚至演變成墮落。


尼采說:「墮落是反生命的報復!」
這樣的報復,更是人類身上僅見的。

 

 

 

劫火一文曾經提過:
「在乖乖裡叛逆!在叛逆裡乖乖!」
叛逆於世間少數人在權勢的獨占性下謀求其自身的貪婪,(除非是所謂哲學家皇帝,或是儒家所推崇的聖王)


叛逆於自身的不完善,
叛逆於人間的不公義;

乖順於世間少數人得以一窺的神秘智慧堂奧,
乖順於形上難解的圓滿,
乖順於和平與愛。

 

人類在歷史上對於自主的最大顯現,
即是民主主義的流布。


我肯定這樣的價值,
但很多時候對於民主的極盡完美的讚揚,
尤其在變質的選舉之中,
總讓我不禁有一絲懷疑,
在所謂多數決的前提下,
所顯現出來的意志一定優於少數嗎?

 

過程啊!過程!
反思的逼迫性重點在過程。
目的以及答案,不是有限的思惟足以理解的。


逞罰!戒律!
這其中的任何一項命題,
千萬不要以審判的觀點來看待。

 

 


註:

 

§【三業】
身口意三業,也就是因為行為、言語、意念而形成的惡業。


§【哲學家皇帝】
希臘哲人柏拉圖《理想國》裡認為:人民應分為哲學家、戰士、農商僕役三等。他所謂的「哲學家」是集智慧、勇敢、獨立、自尊於一身的國家統治者。


§【佛教五戒】
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七佛通戒偈】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摩西十誡】
一、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
二、禁止拜偶像。
三、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四、遵守安息日。
五、孝敬父母。
六、不可殺人。
七、不可姦淫。
八、不可偷盜。
九、不可作假見證。
十、不可貪婪。


§【回教四戒】
一、不為不名譽事。
二、不吃豬肉,不飲酒。
三、不放高利貸。
四、不違抗天命。

 

本文引用自    一種平懷 泯然自盡